“小小的一粒种子,往小里说,关系到一个家庭一年的收成,往大里说,关系到基层村镇的社会综合治理,甚至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3月22日,靖远县检察院在“靖远旱地西瓜地理标识”种植大镇——高湾镇,就一起销售假冒伪劣种子加强治理监督案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全过程“沉浸式”参加讨论与评议。
据悉,该院在办案中发现,辖区部分乡镇的西瓜种植户购买的西瓜种苗不是双方约定的品种,而是假冒伪劣种苗,导致瓜农种植出的西瓜市场认可度不高,销路不畅,甚至面临无人收购的情况,给瓜农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因该案涉及农户较多,涉案金额较大,社会影响面广,我院在接到案件线索后,立即深入瓜农家中了解受灾情况,联系农技人员进行专业分析鉴定。”办案检察官介绍。
经调查发现,2022年1月,陈某某(另案处理)用没有标识的“世纪精萃”西瓜种子冒充“双红金5”西瓜种子,重新更换种子外包装后销售给靖远县部分乡镇的西瓜种植农户。核实基本案件情况后,靖远县检察院认为,某乡镇和相关行政机关负有监管责任,遂决定拟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强监管,强化种苗市场规范运营,保障农户合法权益,并召开听证会进行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办案检察官向参会人员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证据采用和法律适用等方面的内容,详细阐述了加强销售假冒伪劣种子违法行为打击的必要性及法律依据,听证员进行了充分讨论。经现场评议,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拟处理意见,认为“销售假冒伪劣种子行为严重损害农民合法权益,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发出检察建议合法合理”。该院在综合听证意见后,向相关行政机关现场公开送达了检察建议书。
“我们将紧紧围绕检察建议内容逐项落实,严格履行监管职能,严厉打击售卖假冒伪劣种苗违法行为,净化种苗市场环境,让农民用上合格苗、放心苗,”相关行政机关代表表示。
“我院将持续跟踪监督,提升检察建议刚性,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保障种子经销商合法合规经营。”靖远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李建明表示。
来源:靖远县检察院